园所动态

上海市青浦区御澜湾幼儿园收费公示

发布日期:2026-09-06 07:50:50   来源:御澜湾幼儿园   

一、 收费项目

序号

项目

收费标准

减免标准

实际应收

依据

备注

行政事业性收费

1

托班保育费

270/

0元/月

270/

沪价行〔2000〕第187号

沪财综〔2000〕第055号

托班

2

小班、中班保育教育费

225/

0元/月

225/

发改价格〔2011〕3207号

沪价费〔2012〕009号

沪发改规范〔20263

沪教委托幼〔2025〕4号

小班、中班

3

大班保育教育费

225/

225元/月

0/

大班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。

4

外籍儿童保育教育费

1300元/

0元/月

1300元/

沪教委财〔2007〕8号

外籍儿童

代办服务性收费

(一)

保育类

收费标准

依据

备注

1

餐费

10/餐

沪价费〔2015〕13号

据实结算。为有需求幼儿解决用餐。

2

点心费

2.5元/餐(一日两餐)

据实结算。

3

生活用品

35元/学期

据实结算。指小毛巾。

(二)

教育类

1

课程配套标准材料费

100元/学期

沪价费〔2015〕13号

自愿,多退少不补。指图画纸、图画笔、剪纸、橡皮泥。

2

课外活动费

100元/学期

自愿,多退少不补。开展春秋游活动、参观社会场馆。

(三)

其他类

1

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

 

沪价费〔2015〕13号

根据当年度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。自愿原则。

注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(文件:沪教委规【2022】8号)

1.城乡低保家庭适龄幼儿,特困供养人员、烈士家庭适龄幼儿、适龄孤儿、适龄残疾儿童、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和困境儿童,免除保育教育费及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。

2.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适龄幼儿,免除保育教育费及餐费、点心费。

二、 监督电话

幼儿园收费工作联系人:王湘华

联系电话:8055-69831086

 

幼儿园监督电话:69831088

青浦区教育局监督电话:69713877

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热线:1231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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